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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示公告】永清县2026年学生军训教官招募公告
日期:2026-06-08 17:35 浏览:101

永清县2026年学生军训教官

招募公告

为提高我县学生军事训练质量,确保学生军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,结合年度军训工作实际,现面向我县2026年度在编基干民兵中的退役军人群体,选拔一批“政治觉悟高、思想作风正、军事素质硬、国防意识强”的军训教官,承担辖区学生军训任务,现将具体招募事宜通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民兵军训教官30人(必须为辖区当年基干民兵系统内的退伍军人)。

二、选拔标准

(一)基本条件1.永清县注册在编基干民兵,年龄在20岁至45周岁之间的退伍军人;2.中国共产党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、服役期间担任过指挥军官、班长、副班长岗位的骨干优先;3.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行为;4.服从命令、听从指挥、纪律严明、作风严谨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;5.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和语言表达能力,热爱学生军训及日常管理工作,具有较强的军事素养,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。

(二)有以下情形的,不予选聘

1.个人有不良诚信记录或犯罪记录的;

2.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,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,参加非法组织危害国家安全的,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;

3.政治考核不通过的。

三、具体职责担任学生军训教官,应当具备较强的军政素质,能独立完成军训相关内容安排,具体为:

1.掌握必要的国防教育、部队条令条例知识,能在与学生相处过程中,及时准确地解答学生疑惑,给学生正确引导;

2.能熟练掌握单个军人队列动作要领,指挥口令洪亮、指挥动作标准;具备讲解、讲评、总结能力,能达到会做、会讲、会教、会做思想工作;

3.卫生与救护、防护、战术基础动作、格斗等基础技能,教官能以现地教学的方式组织讲解示范,展开体会练习等,让学生做到了解掌握动作,具备初步基本技能;

4.能熟练掌握一定数量的军歌,会利用训练间隙、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教唱,活跃训练场氛围。

四、军训时间

拟于8月底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。

五、选拔程序和方法

(1)报名及资格审查(6月8日至6月11日)

有意愿的基干民兵可携带本人身份证、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材料,到所属乡镇基层民武装部报名,符合要求人员填写《学生军训教官政治考核表》和《学生军训教官申请表》,各乡镇于规定时间内将政治考核表和健康证明交至负责人处。

(2)面试(6月12日)县人武部组织对报名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试。主要考察报名动机、价值取向、成长经历、社会背景,以及环境适应、应急处置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等个人能力,逐人填写《个人面试评分表》。

(3)集中培训与考核(6月底前)根据报名人员面试、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通过情况,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。依托永清县民兵训练基地集中组织不少于3天强化训练,而后组织考核。

考核内容:1.理论考试,由县人武部出题进行考试,成绩达标则合格,否则不合格。2.军事技能,采取现地集体或个人作业的方式组织,主要从大纲规定的队列动作、战术、格斗基础、战场医疗救护、核生化防护等必训课目中抽取2类内容进行考核,其中队列动作为必考课目。3.教学能力,主要采取现地讲解示范的方式组织,每人从大纲规定的军事技能必训课目中抽取1项进行“四会”教学考核。

考核方式: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,现场评分,成绩达标则合格,否则不合格。

(4)资格认证(7月中旬前)通过培训考核人员,由县人武部统一上报军分区进行审定,并颁发学生军训教官资格证书,后续根据承训计划由县人武部统一安排承训任务。

六、有关保障

1.担任学生军训教官期间,按照规定标准发放训练补助;

2.对军训期间表现优异的人员,将纳入县人武部学生军训、民兵训练教官人才库;

3.军训期间统一着21式丛林迷彩服,由县人武部负责保障。

联系人:永清县人武部军事科孙亚宁

联系电话:0316-2946907、19931830815